城口县政府采购中心简介
城口县政府采购中心是城口县委、县政府为贯彻《政府采购法》,推行市场配置资源改革、实现体制创新而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实行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集中采购工作。中心是经城编发[2003]4号文件批准于2003年9月1日成立的,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后经城编发[2005]14号文件批准扩编到5人,行政上暂由县财政局代管,内设综合科(电话59224148)、采购科(电话59226189)两个科室。 自2003年1月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启动以来,采购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以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及物有所值”的原则,树立与时俱进的开放理念,实现全程透明化运作,采用标准化管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全重庆市率先实行了政府采购采管分离的管理体制,使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财政部门、采购中心、采购人分设制衡,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相分离; ——将全县各级预算管理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纳入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管理,创建“覆盖全县、统一组织、集约管理”的政府采购管理模式; ——正在逐步实现所有采购项目不分行业、类别、资金来源,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目标,业务领域涵盖大宗货物、经常性的服务项目和部分工程; ——全面建立了融主管部门、财政、监察、审计、司法部门,新闻单位与供应商为一体的立体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努力构建一个统一、共享、开放、交互式的政府采购商务平台,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财政部门、采购中心、采购人、供应商之间创建畅通的信息高速公路,使政府采购运作更透明、更快捷、更高效。 ——政府采购业务发展较快。截止2005年12月,全县纳入政府采购的会计结算单位达36家,政府采购规模为4800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7.5%。政府采购为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引导诚信共建文明做出了积极贡献。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朝气蓬勃的县政府采购人正紧抓发展良机,不断锐意进取,使政府采购这一“阳光工程”更加充满生机、充满活力、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