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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 次: | 政协城口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 案 由: | 认真清理房产交易市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保护消费者权益 | | 提案人: | 宁中厚 | | 附议人: | | | 处理状态: | | | 承办部门: | 城口县国土房管局 | | 正 文: | 第008号
提案内容:
认真清理房产交易市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保护消费者权益:近几年来,我县房产市场交易十分活跃。私人修建房屋出售的比例也较大。凡是购买私人房产的绝大部分办不到房产证。据了解黄溪乡移民到县城的近50户,多数是购买的私人房产也未能办理房产证,由此不能依法取得合法的产权资格。这对创建和谐社会留下了无穷的后患。
其主要原因是税费负担问题,按法律规定出售方应依法交纳“营业税”“建安税”“土地出让金”(三项相加每平方约120元左右)购房方应依法交纳契税(每平方约11元)。出售方为逃税而不在地税局开据正式发票、而购买方又大多数不懂政策,认为只要给了钱订了一个草合同就算了事。购买方去办理房产证时才知道要凭正式发票才能办理房产证。而征收部门不好管理为了收取税费,就要求购买方交纳“营业税”和“建安税”连纳税对象都搞错了,由此购房者也只好不去办理房产证。
为逃脱国家的税费买卖双方都不顾国家利益,特别是卖方根本不考虑买方的合法权益、认为只要钱到手就行了。
据不完全统计县城私人建房出售的大约有1.5万平方米以上。国家依法入库的税费应该在千万元以上,这个数据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应该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为这不仅仅是国家税费丢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广大购房者依法持有房屋产权证的权益问题、也是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
建议:
一、政府出面,由建委、国土局、地税、公安经警科、工商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清理小组,协同作战,处理好此事;
二、加强房屋交易管理,向老百姓宣传房管政策。实行依法交易,以保障老百姓自身的合法权益。使我县的房屋建筑和房屋交易尽快走向法制轨道、实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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